2005/11/05

懶人之秋

最近的我很懶散,也許是因為工作的壓力告一段落,眼看今年就要結束,所以我才會整個人腦袋放空。

秋天真的是個惱人的季節,天氣轉換無常,風景怡人,在傍晚的天空總是特別豔麗;早晨的低溫又是讓人那麼的昏昏欲睡。哎呀!怎麼有人可以在這個季節認真的工作呢?

我就預計要來給它安排個出國度假行程,這次短程旅途還是選在泰國,我這次可是跟團參加喔!而且還是個美國團...因為我實在是不想再多花腦筋規劃行程,來個懶人之旅也不錯。

就寫到這,等我回來再告訴大家結果如何?懶人的季節就是要做懶人的事ㄚ...

2005/10/15

不帶錢去旅行

我想與大家分享一下我剛看完的一本書。說到這本書,可真是傳奇ㄚ!中文名稱叫「不帶錢去旅行」,商智文化出版,英文書名叫"The Kindness of STRANGERS - Penniless Across America"。作者是Mike McIntyre,他本身是個資深新聞記者。整本書是在述說,他從加州的舊金山出發,經過美國14個州,到達北卡蘿萊納州的恐怖角(Cape Fear)的遊記。

我為什麼說這是一本很傳奇的書呢?話說約一年前,Denise告訴我這本書不錯,她是在圖書館借來看的。我不喜歡去圖書館借書,所以就想自己買一本。蹉跎了大半年,根本找不到這本書,我不死心打電話去出版社問,結果他們說,這本書已經絕版了!如果想碰運氣,可能要去小書店,看能不能找到庫存貨,出版社內已經沒有這本書了。開玩笑...有這麼珍貴嗎?我偏不信邪,所以又在網路上、書店間瞎找,果然找不到!原本已經放棄的我,Denise又該死的再傳eMail,給我看一次這本書的簡介,雖然我從沒看過這本書,但我都快要知道書中的內容了,只是都是片段的...結果,好心的Denise從高雄圖書館借給我看,才達成我的這個小心願。

這本書的魅力在哪裡呢?其實說穿了,就是一個美國人不帶一毛錢,經過六週的搭便車方式,到達恐怖角,以克服自己內心長久以來,對自己生活、心靈的恐懼。Denise說的沒錯(真不愧是看過三遍的人...),作者可以在旅途中與陌生人訪問的內容,這麼鉅細靡遺的記錄下來是有目地的,這麼做就為了要出這本書,這是一種商業行為。但是撇開他的真正動機,這個計劃的確是有它的賣點在,那就是 - 冠冕堂皇的想靠美國人的友善,來實現他的計劃。

在書裡,作者每次搭便車途中,和所遇到的人相處經過,與讀者分享。他曾質疑陌生人為什麼願意好心的資助他,讓他看到他們最隱密的家庭生活。在愛荷達州遇到的傑利就告訴他:別人幫你都是有原因的,他們幫你自有用意。也就是說,在幫他度過這一關中,也在幫他們自己度過心中的某件事。旅途中,作者遇到不少基督徒(也許就像John說的,美國年輕人95%都有宗教信仰!),也對宗教做了討論,這部份我無法感受。但是有一點我倒是很能認同的:通常最窮的人,施捨最慷慨!

我在周遭看到的許多例子,都讓我同意作者的想法。平常可以看到一些打扮入時,穿著光鮮的人,對於做善事卻一直都很小氣,反倒是收入平常的市井小民,對於佈施卻顯得大方。我想,也許是因為越有錢的人,把每件事都物質化了,當他們在做某件事時,腦中必先衡量出它所代表的價值,一旦有了計算之後,就忘記付出本身的意義。相反的,不富有的人,做每件事都是很單純的,因為想做而去做,所得到的是心靈上的滿足,這才是真正的富有。我們常聽說:有捨才有得。這句話就是作者在這趟旅途中,所有幫助過他的人們在做的事。

利用陌生人的好心來完成這趟旅途,的確不容易;但利用幫助過程對自我的心靈檢討,更是不容易。每位幫助者在資助作者過程中,同樣也對自己心靈做了抒發。作者藉由每位幫助者身上,看到人們善心的背後,有著什麼樣的故事與啟發。相對的,每位幫助者在作者的身上,看到了自己心中的某種遺憾。與其說這是一趟善心之旅,亦可稱之為感受之旅。透過搭便車這種直接的方式,得到最真實,也最真心的反應。

在書中作者一再的提到,他能這麼順利搭到便車,是因為他的外表及身份。我想這是人之常情!第一印象的確可以決定被接受的程度,今天如果站在路邊是個衣著邋遢的黑人,可能就沒有這麼幸運了!雖然作者本身並沒有種族歧視,但是,在美國這問題應該一直存在的。這個問題就像是台灣的省籍情結一樣,平時生活雖然並不明顯,但是在特定日子、特定場合或是特定選舉時,必是解不開的心結。

我有信心,在台灣一樣擁有陌生人的善心。這份善心不分國籍、不分種族;不分地域、不分時間;不分身份、不分地位,善心只有一種,就是不要求回報的付出!

如果你們也像我一樣幸運,有機會接觸到這本書,希望你們能看看...

2005/10/04

阿里山的姑娘在哪裡?

咱各位親愛的鄉親ㄚ!我趕在龍王颱風到達前,從阿里山回來了...

我們家路癡三人組又再次的重出江湖,這次挑戰的是嘉義的阿里山。只因為之前閒聊時說到都沒看過日出,所以,就計劃來趟阿里山日出之旅,順便對照一下「高山青」這首歌是否正確。

不是我自己在炫耀,這次我捨棄小紅,改開老父的車子上路,我可是都沒用他車上的衛星導航系統,還能平安的到達,這一切都要歸功於旅遊手冊買的好ㄚ!所謂「勤能補拙」,一有空檔就給它翻一翻,自然路就記在腦海中了。不過,現在別再問我怎麼走,我都已經還給書了。

我們這次住在阿里山賓館,真是棒!我強力推薦,如果你們下次要去阿里山玩,一定要住在那裡。因為這家旅館就在阿里山森林遊樂區內,往左走是姐妹潭;往右走是神木區。旅館去年九月剛改裝好,設備讚,服務親切,我們在他們餐廳用餐,感覺就像是在五星級飯店一般。只是普通詢問菜餚的做法,服務生可以很仔細的說明製作過程,外加推薦當季食材。說來慚愧,我們三人點了三菜一湯,不過區區九百大洋,竟也讓服務生在我們用餐過程中,稱讚我們決定的菜色都是上上之選。撇開他說的話是否真心,光是他細心的服務客戶,就該記他嘉獎一次了!

這家旅館的大廳設在五樓,方便一出去就可以走步道參觀,四樓的餐廳雖小,但是在大片的玻璃窗外,是一整片翠綠的山景。我們這三位凡夫俗子,在讚嘆這片飄渺的景色時用錯詞彙,一直讚嘆這個景色有多美,可惜這個霧濃了些。只見服務生又悄悄的來到我們桌前,優雅的對我們說,這不是霧,在山下的才叫「霧」,在山上的叫做「嵐」,這...這...這我們只能抱以尷尬的微笑來說明我們的膚淺。

此次的目標是日出,所以我們早早去睡,連樓上的觀星台都沒看一下,就直接夢周公。他們旅館真的很厲害,還知道明天的日出時間大概是什麼時間,然後告訴我們集合時間,載我們去搭小火車。這還不算什麼,最厲害的是阿里山解說員,當我們到達祝山觀日處,就聽到他對大家說:今天的日出時間是6:08am,最後一班火車是6:30am。太神奇了吧!連幾分都這麼計較ㄚ。

解說員是村長,他告訴我們日出的方向就是他所站的位置,為什麼他可以這麼篤定呢?因為太陽會在他所站的那個區塊,由右到左移動;再由左到右移動,這一來一回正好就是一年。阿里山海拔2500公尺,太陽出來的位置會在台灣第一高峰,同時也是東亞第一高峰 - 玉山上出來,玉山海拔2950公尺。因為怕太陽出來時光線太強,所以現場有賣紙做的太陽眼鏡。我聽到附近有位歐巴桑跟她朋友說:要買這個太陽眼鏡啦!妳某聽帥哥村長說,這個「攝護腺」很強。村長聽到馬上用擴音器跟歐巴桑說:某啦!攝護腺是在我的郭倫腳這邊,太陽那個是「輻射線」啦!我的媽ㄚ!我當場笑到拿著相機的手一直在抖,深怕在我顫抖之中太陽就蹦出來了。

還好,在6:08am,果然就看到那歷史性的一刻。全場的人都好興奮,我把當時的景色照給大家看吧!








我沒看到阿里山的美少女及少年郎,倒是看到不少老外拼命的吸取芬多精。我不知道寫這首「高山青」的人是否有說真話,也許人事全非,但是景色卻依舊ㄚ!阿里山的美景,的確是國際級的。



2005/09/17

下次換我請妳...

上週我的一位客戶打電話給我,說上次讓我請客很不好意思,想再找個機會回請我。我回答他不用這麼麻煩!他才告訴我,上次要我請他吃飯,以為我會跟公司報帳,因為幹業務的,不都是這樣嗎?怎知道我結帳時,並沒有要求在發票上打公司編號,他才知道我自掏腰包請客。

其實,當時他要求我請吃飯時,我已猜到他的想法了,所以我是故意的!因為要讓他知道,不是每個業務都必須靠吃這一餐飯來拉生意的。我就是要讓他對於自己的要求感到不好意思,所以在吃飯過程中,我們什麼都聊,就是不聊生意。其實那天我本來是要拿估價單給他的,結果在我們三個小時的飯局之後,對他說聲晚安,就分道揚鑣了。這麼做就為了讓他明白,我是真的請他"吃飯"的...

我以前會覺得,朋友生日一定要送東西來表示我們的友誼,只因為禮尚往來。但是,其實為了生日而刻意去選擇禮物,其實是很痛苦的事。因為我一向不喜歡送沒有意義的禮,別誤會!不是指送禮是在敷衍對方,而是我希望我送的禮物,是對方真的想要的東西。這是我的親身經驗,我過去收過不少"友情禮物",指的是沒有實用性,就純粹衝著友情而接受的。

所以,我會記得我朋友們的喜好,如果出國或平常恰巧看到適合的禮物,我會先買下來,等適當的時機才送出去。因為我很討厭等日子快到了,才在傷腦筋要找什麼禮物送。我送東西給朋友,一向也都不在意價格的多寡。有時是一件路邊攤貨,有時是名牌精品,唯一的要求就是要有獨特性!

我這個人有一個怪癖,不喜歡用大家都有的東西。大家都在用的商品,在我看來都是菜市場貨,哪怕是名牌!我有時看到別人使用名牌,都有一個衝動想問對方,他花那麼多錢買,是真的了解這個商品嗎?像在台灣,LV、BURBERRY、機車包、NOKIA...可真是氾濫啊!產品的實用性,真的這麼符合大眾的需要嗎?它的價位與品質真的劃上等號嗎?

我喜歡名牌,像FENDI與ARMANI的衣服質料與款式,因為它們的質料很耐洗不易變形,款式簡單好搭配。雖然價位可能比較貴,但是買一件可以穿很久又不會覺得過時。我喜歡ET BOITE的牛仔褲,因為穿上它臀形很好看;我喜歡NINE WEST的鞋,因為穿起來很舒服;我喜歡iPod shuffle,因為它很輕巧;我喜歡CITROEN C3,因為內部空間很大。

我也喜歡路邊攤貨,三件99元的內褲,吸汗又便宜;50元一雙的農婦防護套(像布袋戲玩偶的袖子可遮到手掌),開車可手臂防曬;20元髮夾的實用性、390元的夏日涼鞋、絲瓜化妝水、菜市場賣的歐巴桑褲、100元的圍巾、3對100元的假鑽耳環...

不論名牌或路邊攤貨,我覺得好用又適合朋友的,我都會拿來當禮物送。希望收到我禮物的朋友們,是真的喜歡也感受到我的心意,不必在意價錢。我送禮給朋友是沒有特定場合、特別原因的,套句廣告台詞:因為珍貴,所以送給你!

不要讓饋贈行為變成一種利害關係,因為有什麼需求才要送禮給對方。一旦有這種想法,送禮的人委屈;收禮的人尷尬。吃飯本來就是一件輕鬆自在的事,在飯桌上沒有身份階級之分。吃飯皇帝大,重要的事,留到會議桌上談;美食當前,盡情享受歡樂吧!

2005/09/05

Trouble Maker, Success Faster !?

我看到第927期的商業周刊上的一篇報導,讓我心有戚戚焉!標題是「越會製造麻煩,升遷速度越快?」這簡直是在說我的公司。

文中堤到「苦幹實幹,撤職查辦;東混西混,一帆風順」不光是在台灣的職場上,在美國也是一樣。公司裡的麻煩人物往往優先獲得升遷,使他的經歷更加完整,更加出色的原因是,每個部門知道他的問題,卻都拼命將他往外推,所以結果就是麻煩人物 - 平 步 青 雲!!

只因為主管缺乏擔當,沒有善盡管理的責任,解決問題,反而將問題丟給別人去傷腦筋。為什麼?因為沒有人喜歡承認失敗,大多數的人寧願找個鄉愿的解決方法,然後把事情忘掉。真正痛苦的人是誰?是那些努力工作,卻無法公平的得到主管鼓勵的蠢員工們。

文中專家說:表現欠佳的員工與缺乏擔當的主管都是共犯結構中的一部份,由於管理階層不敢面對問題,粉飾太平,結果能力不足的員工反而獲得獎勵,對於其他認真工作的人,真是情何以堪...我就是一直有這種想法,在我的工作場合中,也有這樣的同事與主管,但是我更鄉愿的是,將所有荒謬的行為都歸咎於我自己的能力欠佳,所以無力去對抗這些不正常的職場文化。

文章中的一位職場心理專家認為,公司管理階層不願意去處理這些問題員工的原因,可能是因為主管不願去承認自己所用非人,或是不願意招惹麻煩,他們希望這名麻煩人物能夠自己變好。我非常贊同該名專家所說的:「一個組織往往要花上好長一段時間,才能了解一廂情願的希望,是不切實際的,」「容忍,甚至獎勵問題員工的惡行劣跡,只會招來更多的惡行劣跡。」我們公司都證實了這位專家的說法!

公司有這樣的問題同事,身為認真做事的同事我,實在是很難再用阿Q的態度去面對。心腸再好,肚量再大,EQ再高的人,相信每天看到這種不公平的事一再上演,很難還能一笑置之,輕鬆以對吧!我對公司這種不正常文化,一直很難確切的理解與表達,看到這篇文章,才知道原來還有很多公司也有像我們這樣荒謬的問題,並且有專家將這些問題理出一個重點來。

看完這篇文章,我釋懷多了,因為這不是我個人感受的問題,我找到問題的出口了。所以,我其實也很想將這一篇文章讓我的美國老闆看看,他就是那個共犯主管。問題是,誰可以幫我翻譯給他看呢?

2005/09/03

狠心的我

我無法對你說我想要的是什麼
因為我不忍看到你臉上失望的臉孔
我很難拒絕你提出的要求
因為我不想讓你看穿我敷衍的神色

是什麼原因讓我們的心背對而走
不是說好不讓外界風風雨雨打亂我們的天空
你的心我從沒好好體會過
只因為我想要的比你想的還多

親愛的你千萬不要難過
這樣的結局不是你的錯
我不知道該要怎麼對你說
失去你我的心也破了個洞

你說我狠心我默默承受
但我不是無動於衷
我也會痛只是你不懂
該要怎麼說才能彌補你內心的傷痛
同時也能讓我自己解脫

2005/09/01

白色恐怖

我是一個很不拘小節的人,因為覺得輕鬆自在最重要。但是,從小家中大人總特別在意我的言行舉止。只因為我是女孩子,給人家的第一印象很重要。也就是說,包括對我的說話內容、衣著整潔、吃相禮儀等都要時時耳提面命。真的不誇張,從小我媽就像是衛生股長一樣,每天在我出門總要檢查我的手帕、衛生紙帶了沒?常對我說,一個女孩子沒帶這些出門,如果要用時跟別人借,是會讓別人覺得妳很邋遢。說話要有分寸,跟長輩說話要中規中矩,見面一定要問好,離開一定要道別,面對長輩問話不可不耐煩。

出門一定要打扮,耳洞是我國中畢業後,媽媽帶我去穿的。因為她覺得女孩子一定要戴耳環,才像女孩子,我媽的耳洞也是我阿媽帶她去穿的,她說這是我家的傳統。我出門一定要帶耳環,因為我爸告訴我,以廣東人來說,穿耳洞算破相,所以一定要戴上耳環來彌補(真是迷信...)。項鍊、香水及鞋子搭配都要注意到。我媽最忌諱我出門不擦口紅,因為她覺得我這樣很沒精神。其實我媽她不光是管我,她自己本身就是個超愛打扮的人,有時我一大早起床,就看到她穿的像要去逛街一般,又化妝又戴耳環的,我問她這麼早要去哪裡?她竟然回我:沒有要出門ㄚ,這些衣服買來就是要穿的ㄚ,不然要當黃臉婆嗎?真是不誇張,她穿的比我要去上班還正式咧!

我其實最愛亂穿衣服,說好聽是隨性,說難聽一點......就是邋遢。你們在菜市場或公園看到的一些歐巴桑的打扮,就是我平常在我家附近出入時的穿著。以前我在我家附近買東西,還曾讓我同學遇到認不出來,因為跟平常看到的我差太多了。我如果是明星,相信一定會像是周刊上說的,Before and After那種很誇張對比的人。我覺得我的個性不像淑女,所以叫我穿的很拘謹會很痛苦。

但是,有時候還是必須要裝一下氣質,這時候,我就會特別緊張,深怕出錯。我就曾經出過一次糗,那一次,我跟一位剛認識的男孩子吃飯,為了表現我的優雅,我穿了一件白色的洋裝。我明明記得,在吃飯的過程要很注意,別在嘴角留下污漬,所以一個晚上,都很淑女的小口吃飯兼擦嘴角。想不到我努力這麼多,結果我吃的東西滴到我白色洋裝上,而且最後才發現。這...這....這真是要命!就好像你小心撐傘,不讓雨弄濕衣裳,卻讓行駛過的車濺濕一身的狼狽。在我發現的當下,真有一種豁出去,想罵髒話的感覺。這樣的心情很糟,不是因為短命的邂逅,而是我與這件白色洋裝多麼的無緣ㄚ!

我對白色衣物總是又愛又怕,我喜歡它,卻沒有能力維持它,就如同我的愛情一般。我也曾穿過一件白色裙子,參加客戶的重要會議,因為在喝飲料時滴到裙子,裙毀心痛人丟臉。與同事中午吃飯時,將一條新買的白色裙子,以一片豆干當成畫筆作畫,卻無人有心情去欣賞。白色襯衫袖口沾到簽字筆墨汁,為我的工作勤奮留下一個記號。白色T恤在一次快樂的晚餐中,被失手掉到醬料盤的烤肉噴灑,而從此吃烤肉要把餐巾掛在脖子上。

說來奇怪,我穿別的顏色衣物都很少會這麼脫序演出,唯獨這白色恐怖卻一直給我很大的障礙,我的衣櫃看不到太多的白色衣物。如果我將那些搞砸的白色衣物整理出來,大概可以開個個展了吧!不過目前為止,這白色恐怖範圍只針對我個人,還不至於把別人的白色衣物也搞砸,不然我就真的是白色殺手了......